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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競技場  

 

以台灣現行的制度與教育環境來說,我猜想超過半數支持廢除死刑的人,都是從原本支持死刑轉變的,就這樣從社會多數變成了少數。前一陣子我突然在想,到底讓我轉變觀點的那一個轉折點是什麼?我的心境是在哪一方面開始跟廢除死刑搭上線?

 

高中的時候我自然是支持死刑的,或者應該說,我不知道廢除死刑會是一個選項。有一次在寫週記的時候,我創作了一篇很短的小說,描繪因為強姦殺人而成爲的死刑犯的心境。三個時態,一開始是監禁時,中間倒敘寫犯案時,最後是槍決時。結尾的時候,我翻了刑法,要把強姦殺人唯一死刑的條文寫在結尾後面。我發現這項罪名不是唯一死刑,但我記得幾年前我確定它是唯一死刑。於是我翻遍整個刑法,發現幾乎找不到唯一死刑的罪,才知道,這四個字已成為歷史(當時沒感覺,數年後才了解這是台灣司法史上的重要變革。)

 

於是我寫上條文內容(226-1),後面寫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朋友說有個「或」好虛唷,可是沒辦法,條文是這樣。能寫上唯一死刑會令我的故事更加震撼,添上宿命般的悲劇色彩(想來這也是此變革的重要性)。當時的我,對死刑的想像是戲劇性的,不是理論性的。這是我第一次與死刑有關的作品,我試著去想像死刑犯心境,可是我沒有要訴求什麼,沒有要爭論什麼,對死刑存廢毫無定見。不知道是什麼動力驅使我寫下那篇故事,至今我仍然好奇。

 

大一通識課《法律與生活》,老師是律師,她對死刑存廢不置可否,但發的講義後面附上了有關死刑議題的文章。身為律師,她自然知道死刑存廢在法律界與政治界是重要議題,所以試著讓我們接觸。但我那時才知道,原來這是一個議題,原來死刑在世界上不是必然的存在。而這個在其他民主國家不斷被討論的議題,我卻到上大學才知道。大二那年劇本課,我寫了一個叫《非法正義》的劇本,說未來台灣廢死之後犯罪率上升,於是有一群人組成「非法正義」動用私刑。後來我才了解,沒有死刑與犯罪率從來不是正相關,而私刑的正義是如此廉價,暗暗慚愧自己當時的愚蠢。老師應該把我當掉。

 

2010年王清峰因不願執行死刑而下台,當時在服兵役的我終於開始思考。她遭到大眾圍剿,我不喜歡她,但心中就是有個想法,關於死刑的事,她好像沒說錯。有些人是看了許多嚴謹的論述,才改變心意;有些則是觀念的轉換,而改變心意。我是後者,那些紮實的論述,我反而是後來才慢慢學習補齊。我沒有努力地去嘗試,所以這五年來,我僅讓五個人改變心意,大都是很親密的人,思考模式某方面上是契合的。最近我問了,當初改變心意的轉折點是什麼?答覆是之前沒有特別思考這問題,其實就是不把廢死當選項。那,當它是個選項時,為什麼就自然地選擇它呢?

 

在研究了很多論述之後,我早把廢死看得理所當然,因而我想不起當初那關鍵的,讓我改變心意的轉折點。於是我回想當時寫下一篇叫做《不死刑不行》的文章,發表在無名小站(!)關站後它就消逝了,只記得因為剛開始廢死,所以那篇的論點還不夠完整,可是都是發自內心的聲音。也許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話就是轉折點,我會覺得是「回想小時候,犯了錯,大多老師不會花太多時間告訴你錯在哪裡,就直接打你。為什麼不能犯這個錯?因為會被打,從此我們相信,暴力可以解決問題。可是它不能。」前兩年,死刑爭議起,一位高中同學打給我,說他想起那篇文章,他最記得的是那句,「你如何用殺人來教導別人不能殺人。」那是他的轉折點。

 

有完整國際認證的資料,證明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,相反的各國廢死後犯罪率下降。其它如花錢養,可以提出監所勞動、美國訴訟費用、花費非正式論述反駁;被害人家屬人權,可以提出廢死國家對被害人家屬的輔導與照顧制度,遠優於有死刑國家來反駁。就算在思想上,也可辯論修復式正義較復仇式正義的進步之處,國家公權力擴張與否。說老實話,以論述之紮實,廢死遠勝支持死刑。但廢死還是很難迎戰,因為無論提出怎麼完美的論點,都比不過那最好用的一招,散播仇恨。

 

於是我放棄整理各種精彩論點,回過頭去找尋單純的那個改變心意的轉折點,然後分享這個過程。是的,我無法說服你們,也尊重你們的情緒與言論。但是我默默地祝福,大家都能擁有那個轉折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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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玄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